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下设学科建设科、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科2个科室,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学科建设科
1.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,统筹推进学科设置、调整、交叉、整合等学科建设相关工作。
2.组织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、硕士学位点、重点学科、应用型学科、一流学科等。
3.负责学科建设、学位点建设的检查、评估与验收工作。
4.负责学科(学术)带头人的遴选、聘任、考核等工作。
5.负责制定学科建设、学位点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,协助做好建设经费管理与分配工作。
6.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,跟踪学科发展动态,做好学科建设、学位建设指导与服务工作。
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科
1.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、招生专业目录、招生简章等。
2.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,协调联培学校做好招生工作。
3.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、聘任和管理工作。
4.负责研究生的培养、学籍学位管理、教学改革与管理、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、日常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,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。
5.建设研究生管理系统,实施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。
6.协助做好研究生培养经费审核与分配工作。
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